2019年11月30日,中国法学会国际经济法学研究会2019年年会暨“国际大变局与国际经济法的新使命”研讨会在温州大学举行。本次会议由中国法学会国际经济法学研究会主办,温州大学法学院承办,温州大学法学院国际争端预防与解决研究中心和“一带一路”温商国际仲裁院协办。来自全国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司法机关、法律服务机构、新闻出版机构等的近200名专家学者出席了本次会议。
与会专家围绕国际贸易法、国际投资法、国际金融法和国际经济争端的预防和解决等领域的重大问题进行了全方位的深度探讨,实现了理论与实务的充分对话。我院马卫东副院长在“一带一路倡议与国际投资法前沿问题”单元担任评议人,马院长对齐静副教授、赵昭助理教授和王佳宜助理教授的发言分别做了精彩的点评。马院长首先肯定了齐静副教授聚焦农村土地问题的独特视角,认为三农问题复杂深刻,要完整的将该问题论述清楚仍需大量的调查研究。其次,马院长认为赵昭助理教授谈到的公司治理模式重构问题中,用公司法或企业法规制外商投资企业,从而实现内外资统一,是一个很大的进步。同时马院长还讨论了中外合作企业中的法人和非法人形式的问题。最后,马院长肯定了王佳宜助理教授对企业社会责任承担和海外腐败行为问题的深入探讨。
我院郝海青副教授作了题目为《国际航运业碳交易法律制度研究》的主旨发言:随着国际贸易的不断发展以及世界海运货物周转量不断增大,海上运输产生的碳排放量逐年攀升,占国际碳排放总量的比例也越来越高,国际航运业已将碳减排提上正式日程,但相应的配套法律制度并不健全,为了切实实现全球碳减排目标,建议尽快将航运业纳入碳排放交易体系中,并针对航运业制定专门的碳交易法律,以解决航运业碳交易制度中的责任主体认定、排放总量确定及方便旗等问题。
本次会议提出了一系列有待进一步研究和探索的新课题,充分展示了我国国际经济法学界紧扣时代脉搏、肩负历史使命的责任与担当。会议期间我院教师积极与各地学者交流,提升了青岛大学的影响力,并推动了与其它高校和实务部门的合作。